關于發(fā)布上海市2019年度“科技創(chuàng)新行動計劃”技術標準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
滬科〔2019〕122號
各有關單位:
為推進實施創(chuàng)新驅動發(fā)展戰(zhàn)略,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(chuàng)新中心,根據《上海市科技創(chuàng)新“十三五”規(guī)劃》,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(fā)布2019年度“科技創(chuàng)新行動計劃”技術標準項目指南。
一、征集范圍
研究目標:聚焦戰(zhàn)略性新興產業(yè)發(fā)展及民生安全保障需求,開展產業(yè)支撐關鍵技術與共性技術標準研究,制定國際、國家、行業(yè)、地方及團體等各層級技術標準,發(fā)揮技術標準對產業(yè)發(fā)展及民生安全的支撐引領作用。
研究內容:重點支持人工智能、生物醫(yī)藥、集成電路、新能源汽車、食品安全等領域關鍵技術與共性技術標準研究。
執(zhí)行期限: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。
經費額度:本方向非定額資助,研究目標為國際標準的項目每項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50萬元,其它項目每項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30萬元。
二、申報要求
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,還須符合以下要求:
1.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注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,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。
2.在申報本指南項目前,已經獲得市級或區(qū)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,不得再進行申報。
3.已作為項目責任人承擔市科委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者,不得作為項目責任人申報。
4.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。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,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,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。
5.申請資助經費預算須真實合理,并符合科研計劃項目經費管理和財務管理有關規(guī)定。
6.受聘于申報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、澳、臺地區(qū)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,但不得同時以境內、境外兩種身份負責或參與各類項目,申請時須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。
7.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,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書面材料的同時,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與理由。每個項目申請回避專家人數不超過3人。
8.申報單位必須具有標準制修訂相關經驗和較強的研究團隊,以及與申報項目相關的前期研究基礎,具備實施項目研究的必備條件。申報材料符合指南要求,具有明確的研究目標和可行的研究方案。
9.多家單位聯合申報時,應在申報材料中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,并附上合作協議或合同;國內外合作項目必須有合作協議,涉及知識產權實施許可或知識產權轉讓的須提供相關復印件等材料。
三、申報方式
1.本指南公開發(fā)布。申請人通過“中國上海”門戶網站(www.shanghai.gov.cn)進入“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”,網上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,并在線打印書面材料(非由申報系統(tǒng)在線打印的書面材料,或書面材料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,不予受理)。
網上填報程序:
(1)登陸“中國上海”網站(www.shanghai.gov.cn);
(2)一網通辦—利企服務—點擊“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”圖片鏈接進入申報頁面:
-【賬戶注冊】轉入注冊頁面進行單位注冊,然后再進行申報賬號注冊(單位注冊需使用“法人一證通”進行校驗);
-【初次填寫】使用申報賬號登錄系統(tǒng),轉入申報指南頁面,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;
-【繼續(xù)填寫】登錄已注冊申報賬號、密碼后繼續(xù)該項目的填報。
(3)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。
2.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19年4月16日9:00,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6日16:30。市科委辦事大廳集中接收書面材料時間為2019年4月29日至5月7日,每個工作日9:00-16:30。逾期送達的,不予受理。
所有書面材料采用A4紙雙面打印,一式一份,須簽字蓋章齊全。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,不采用膠圈、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。
市科委辦事大廳地址:徐匯區(qū)欽州路100號1號樓。
辦事大廳不接收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書面材料。
四、評審方式
上海市科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,并組織評審工作,項目評審采用通訊評審的方式,不安排答辯環(huán)節(jié)。
五、其它說明
項目承擔單位須在項目驗收前提交《科技報告》。
六、咨詢電話
服務熱線:8008205114(座機);4008205114(手機)
技術支持:62129099-2257
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
2019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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